今天给各位分享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技改前后全厂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排放去向、总水量及污染物种类不新增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废矿物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监管

2、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摘要: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对保护生态环境及提高废弃物利用率都有一定的成效,且具有相当的经济效益。近年来废矿物油的回收再生产受到环保及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优化其再生产过程,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这将是我们接下来研究的主要方向。   关键词:废矿物油;生态环境;监管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急需解决的目标。随着化工工业的发展,各种废矿物油的产生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问题逐年凸显,对人类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给市场监管带来了极大的考验。   1废矿物油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废矿物油主要成分是含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跟从生物体内提炼的植物油和动物油(以脂肪酸甘油酯为主要成分)相比,废矿物油(以长链烃和芳香族化合物为主要成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会更大些。如果直接将废矿物油倒入土壤或水体中,会严重破坏土壤和水体内平衡,威胁人类生存,破坏生态环境。1.1对生物界的影响。废矿物油中含有多种对动植物有毒有害的物质,如多环芳烃(PAHs)、卤素有机物、苯系物、重金属等,是公认的致癌和致突变化合物,因此,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废矿物油列入危险废物的第八类[1]。废矿物油焚烧时,其中的可燃污染物会因不完全燃烧或生成新污染物通过大气呼吸途径对生物体健康造成危害。燃烧废矿物油产生的苯、萘、3,4-苯并芘(PAH)等多环芳烃,可通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等被人体或动物吸收,导致消化道障碍,影响脂溶性维生素a、d、k和钙、磷等的吸收,造成生物机能障碍,有诱发皮肤癌、肺癌、直肠癌、膀胱癌的风险,累计致癌风险为6.50×10-6,2.55×10-5,2.26×10-5[2]。而长期呼吸含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空气,会造成慢性中毒。多氯联苯(PCB)等含氯多环芳烃,会危害人的皮肤、肝脏和大脑发育。实验表明,废矿物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经生物体表皮组织渗透进入血液,在其体内累积至一定限值,会导致各功能性细胞活性和功能的丧失。1.2对外环境的影响。随意倾倒,非法转移倒卖废矿物油,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还对水体和土壤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废矿物油中的多氯联苯(PCBs)、重金属及含氯、硫、磷等的添加剂,一旦大量进入外环境,将对我们赖以生存的整个生态系统和生命体都存在着严重的毒害和威胁。1.2.1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如果把废矿物油倒入土壤,当土壤孔隙较小时,由于土壤的粘度较大,废矿物油流入土壤孔隙,会堵塞土壤,降低其沉降性,过滤性和通透性,甚至会破坏土壤土质,影响寄居在土壤中微生物的生存;废矿物油还会附着在植物根系部位形成一层油状粘膜,影响根系对气体、水分及营养物质的吸收,致使植物缺乏养分而死亡,更有严重的污染区域会长期寸草不生,土壤荒漠化。当土壤之间孔隙较大时,废矿物油会因渗滤液的淋滤而被溶出,污染组分迁移至土壤中,渗透到土壤更深层,继而扩散到地下水或水井,污染浅层地下水,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1.2.2对水环境的影响。废矿物油对水有很强的污染力,据悉如果废矿物油进入饮用水源,1t废矿物油可污染100万t饮用水。据估计,一大桶(200L)废矿物油进入湖海,能污染近3.5km2的广大水面,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3]。   2废矿物油的监管现状及建议   基于各种利好政策的扶持引导,许多废矿物油回收再生工厂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总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工艺流程和技术水平良莠不齐,给监督管理带来了极大的考验和瓶颈。(江苏省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行业现状分析)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在法规政策引导、市场管理和工艺革新等方面作出新的调整和思考。2.1完善法规政策引导,扶持废油再生企业。近年来,国家及地方都先后颁布了多项有利于环保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废矿物油再生企业起到了规范引导和监督的作用。我国有规定:在2013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期间,对以回收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的企业免征消费税。然而,仍缺少针对性的激励扶持政策。目前废油再生行业中民营企业占了很大的比重,资金链小,接受新工艺平台和渠道相对落后,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政策的扶持。建议如下:出台更多利好政策扶持中小规模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废油再生企业特别是对引进高新技术工艺的企业可按废油再生产量给其一定鼓励性补贴,促进企业对高环保技术工艺的引进;为废油再生油制定参考指导价,保证废油再生企业的利润,提高企业对生产的积极性;倡导政府采购和大型用油企业优先考虑再生油品企业的产品,并给予一定的消费补贴,除了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对废油企业的监管也不能松懈,全面促进废油再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4]2.2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再生油品质量。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HW08许可证不得从事废矿物油处理和经营活动,当下国内依然有相当一部分废油回收中小企业在进行无证经营。为了降低成本,他们无视环保相关政策进行废油的回收和生产,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之下必然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也终将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因此,市场管理部门必须在废矿物油的产出、回收、再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为废油行业提供一个良性的发展竞争环境。废油产生单位对于废油的储存和运输要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对废油种类和可能导致的危害都要在标签上加以备注,废油必须交给有行政许可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处置;对再生油品企业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废油的回收流程、再生产工艺和场地严加监管,以确保再生油品的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破坏环境。2.3鼓励工艺革新,解决技术难题。我国废油回收再生产中小企业多而杂,废油回收程序不规范,再生工艺落后,这些都是现如今废油再生产企业的现状,然而环保政策要求越来越高,工艺落后且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中小再生企业都急需解决工艺落后的短板,而技术较为成熟的先进废油处理工艺,因运作规模大、投资成本高等条件的限制,使得很多中小型企业不愿尝试推广应用,而继续使用工艺落后,破坏环境的流水线。废矿物油产生企业分布广、废油收集困难,也是当今我们废油行业面临的一个问题。因此,国家在制定废矿物油处理和回收行业政策时,应鼓励和推动适合中小废油再生企业的工艺研发和推广,以适应当下市场需求;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区域内中小企业联合,成立技术联盟,公用生产线等办法,减少投资成本,提高产出率,也能起到相互监督和促进的作用。2.4顺应市场变化,扩大监管范围随着汽车行业运输燃料的迅猛发展,我国矿物油市场使用量逐年增多,据不完整统计,到2020年废矿物油产量将达到3500万t,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矿物油生产和消费国。而由此加工、使用或储存不当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数量也相应增加。废矿物油主要来源于工矿企业及机动车维修点、4S店等。目前废矿物油申报登记以工矿企业为主,机动车维修点、4S店等尚未纳入申报登记范围。随着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量明显增加。而且目前有近三分之二的废矿物油被无资质的家庭作坊式小炼油收集加工,他们的提炼工艺大多为国家淘汰的落后工艺,基本没有污染防治措施[4],这样不仅污染了环境,也浪费这么好的国家资源。如何推动社会源废油的回收再生产,对当地的废矿物油进行系统科学的回收,使更多的废矿物油被合法合理化的重新利用,减少乱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是我们接下来需要着重解决和攻克的难题。如以4S店和维修店为试点,开展废矿物油回收、再生产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定期对维修点进行废油的去向检查和抽查,出台相关政策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废油等随意处置行为。废矿物油的回收再生产企业一般以中小企业居多,他们缺乏资金,技术引进受限,而具有成熟应用技术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一般不注重废油回收再利用市场,而很多环保企业又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所以说废矿物质油再生行业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如何协调各方打好技术战很是关键。如何更高效地实现废油再生循环利用,节约有限的化石资源,减少环境的污染,这将是我们接下来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卜素维,刘永民.安钢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的可行性分析[J].河南冶金,2012(4):39-41.   [2]苏毅.废矿物油的污染特性及其环境风险研究[D].重庆:重庆交通大学,2015.   [3]乔光明,董文平,王炜亮.我国废矿物油环境监管现状研究与建议[J].山东化工,2015,44(11):96.   [4]蔡恒吉,程斌.我国废矿物油再生工艺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方向[J].化工管理,2017(8):83-85.   作者:彭艳菲 王翠青 李倩茹 王丽 王苗苗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环保局:   为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结合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南省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现印发执行。   2019年12月31日   河南省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以下简称“三个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领域的中心任务,是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结合河南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疏堵结合、先行先试、分步实施、联防联控”为原则,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加快提升 “三个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其中,省会郑州市、副中心城市洛阳市、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许昌市要挑大梁、走前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封、济源、三门峡、鹤壁等在危险废物产生、处置领域有特色的地区,要针对专项工作开展先行先试。   二、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一)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和辖区内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情况,按年度建立并完善市级、县(区)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清单,并结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形成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动态管理数据库,并于每年1月底前公示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2020年2月1日前完成各清单报送工作,2020年2月底前,上述清单内企业须全部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二)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每年11月底前制定次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或计划并严格执行;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自评打分表、本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总结、2020年度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或计划,报送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三)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效衔接,省级负责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的环评审批;市级负责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危险废物收集项目(收集本辖区内)的环评审批。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2020年9月底前,开展对涉危险废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校核,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校核比例10%;对危险废物产生量10吨以上(含10吨)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部进行技术校核;已投运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应尽快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罚到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2020年1月底前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限制跨省转移类型、运行电子联单并公布实施,为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利用提供便利。   (四)加强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2020年2月底前,选取辖区内1或2个条件较好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作为危险废物培训实习基地,每年至少开展1次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培训;省固化中心在省内选取并培育条件较好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设危险废物培训实习基地,2020年底前完成培训基地的选取及建设;自2021年开始,每年开展培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执法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到2023年年底前,对全省固体废物管理及技术人员全部轮训1遍。2020年年底前,组建省内危险废物管理专家团队,对我省铝灰、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处置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五)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各省辖市组织将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持证单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实行危险废物跨省、市、县区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纳入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保障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和经费,确保联网运行和网络信息安全。通过信息系统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各市要组织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清单内企业按照《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规范》(豫环办〔2019〕146号)要求开展工作,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   三、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六)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按照《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豫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各建成至少一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根据本辖区危险废物情况评估结果,引导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运营。加强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鼓励石油开采、石化、化工、有色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理设施。   (七)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督促企业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优先实行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   研究实施河南省地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技术规范,包括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铝灰、精(蒸)馏残渣、废催化剂、废酸碱、含重金属灰渣等,为有效处置危险废物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八)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要鼓励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行危险废物专业化、规模化利用,建设技术先进的大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降低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量。   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重点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开展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换发工作及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   (九)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研究制定《河南省企事业单位小量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管理办法》。2020年起,各市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自行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利用压力。鼓励对产生量大、综合利用技术不成熟但又明确具备一定循环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开展先行先试。在郑州巩义、许昌等地开展铝灰收集贮存处置试点工作;在三门峡、洛阳开展黄金湿法冶炼行业氰化尾渣临时贮存点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降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研究制定《河南省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试点管理办法》。以科研院校、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为重点,在郑州、许昌、鹤壁、南阳等地探索开展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试点。以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重点,开展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工作,依托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销售网络、再生铅生产企业回收网络,建设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体系。依托矿物油企业开展矿物油收集网点建设试点。   (十)推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制定《河南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指导意见》,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体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处置能力满足当地实际需要,集中处置设施运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管理能力显著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非法收集、利用或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订所辖区域内能够安全处理所有五类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方案,2020年底前各省辖市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必须满足本地实际需求;到2022年,各县(市)具有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套自建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立全省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出台我省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切实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情况下医疗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安全处置。   (十一)鼓励水泥窑及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有益补充。结合《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2019至2020 年)》(豫环办〔2018〕214号),有条件的企业可依托已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能有效发挥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功能的水泥窑,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根据实际处置能力减免相应减排措施。鼓励支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的研发,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   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十二)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研究制定废矿物油、铝灰等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十三)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应与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四)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督促落实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新建园区要科学评估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   (十五)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有能力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十六)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铝灰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督,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十七)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固化中心的作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控制技术等基础研究。开展与科研院所、规范化检测机构、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合作。鼓励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难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加强与中科院、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技术部门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调查,分阶段分步骤制定重点行业、重点类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配套技术规范。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压实地方责任。要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督察问责长效机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处置能力不足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恶性社会影响的地市,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要切实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结合实际,通过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等多种形式落实资金保障。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鼓励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列入重点奖励范围,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加强宣传,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向公众开放,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处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巩固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并转化为工作机制和制度,梳理检查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健全制度,强化能力,严防危险废物问题反弹。   主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督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邢环评〔2019〕10号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所报《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在我局网站按法定时间公示后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技改项目位于大曹庄产业聚集区东区,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6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部分生产及附属设施,将现有蒸馏工艺改为分子蒸馏工艺,调整部分工艺参数,现有1套60万大卡热风炉改为1套45万大卡热风炉,现有1台120万大卡导热油炉改为1台60万大卡导热油炉,并新增1台75万大卡熔盐炉,总热负荷保持180万大卡不变,建成后年处理废矿物油3万吨。该项目于2018年6月11日在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宁晋县审批技改备字〔2018〕136号)。   结合《报告书》结论、邢台市环保技术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其他各方面意见以及该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环保要求   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生产废气污染防治。工艺不凝气、储罐呼吸废气、渣油灌装废气分别经收集后引入导热油炉燃烧处理,导热油炉、热风炉和熔盐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邢气领办〔2018〕91号)文件要求。白土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排放口设标志、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厂界达标。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技改前后全厂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排放去向、总水量及污染物种类不新增。   3、加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防渗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机械杂质、絮凝杂质、溶剂回收残余物、废白土及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要按规范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制度。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等设备,集成视频、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流向,并与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连网。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加强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环境污染。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确定项目技改前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变,仍为:SO2:0.058t/a、NOx:2.6t/a、VOCs:0.6t/a、COD:0.313t/a、氨氮:0.028 t/a。   三、事中事后监管   宁晋县分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排污许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后方可正式生产。项目环保验收档案要依法依规公开、报备。项目拟处置的危险废物不得超出报告书中规定的种类、来源范围及能力。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送达至宁晋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代章)                    2019年5月13日              抄送:宁晋县分局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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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uliyx.com/post/8465.html发布于: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