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汉语水平考试(HSK)国内考点分布

2、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3、长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国际青年研修大学、北京外交人员语言文化中心、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培训中心、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天津(南开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州(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京(南京大学)、西安(西安外国语学院)、武汉(武汉大学)、成都(四川大学)、杭州(浙江大学)、昆明(云南省教委)、厦门(福建华侨大学)、南宁(广西民族学院)、桂林(广西师范大学)、济南(山东大学)、青岛(青岛大学)、长春(东北师范大学)、沈阳(辽宁大学)、大连(大连外国语学院)、哈尔滨(黑龙江大学)、郑州(郑州大学)、乌鲁木齐(新疆财经学院)、西宁(青海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延边(吉林省延边民族教育改革办公室)、长沙(湖南师范大学)、香港(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澳门(澳门理工学院)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设有74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0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学校于2009年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拓宽了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目前全校师生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把长春师范大学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型、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范围   1   美术学类   √   √   √   √   √   √   √   √   √   √   √   √   2   音乐学类   √   √   √   √   √   √   √   √   √   √   √   3   舞蹈学   √   √   √   √   √   √   4   书法学   √   √   √   √   √   5   戏剧影视文学   √   √   √   √   √   √   √   √   6   广播电视编导   √   √   √   √   √   √   √   √   √   √   √   7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   √   √   √   √   √   8   表演(校企合作)   √   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除吉林省设立校考外(只允许吉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在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招生省份均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   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三、招生专业   2019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校企合作)、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14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四、招生计划   (一)2019年我校在吉林省拟投放计划如下(吉林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10人;   广播电视编导:11人;   戏剧影视文学:8人;   舞蹈学:6人;   音乐学:20人;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50人;   表演(校企合作):150人;   书法学:3人;   美术与设计类:240人。   (二)其他省份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七、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执行,若无规定,文科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吉林省校考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   1.报名:考生于2019年1月4日-11日登录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线报名系统:http://zs.ccsf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及缴费: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表》(三证缺一不可)于2019年1月12日-13日8:00-16:00到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二楼大厅进行确认及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戏剧影视文学   2019年1月15日,9:00-11: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二教学楼   音乐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2019年1月15日,9:00-10: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二教学楼   广播电视编导   2019年1月15日,14: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二教学楼   书法学   2019年1月15日,9:00开始   长春师范大学   美术楼   2.面试   表演(校企合作)   2019年1月15日,8:00-17: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一教学楼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9年1月15日,8:00-16:00   1月16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理科实验楼   广播电视编导   2019年1月16日,8:00-16:00   1月17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理科实验楼   戏剧影视文学   2019年1月16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理科实验楼   音乐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2019年1月17日,8:00-16:00   1月18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音乐楼   舞蹈学   2019年1月18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音乐楼   请考生按照校考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十、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一道视唱考题应试,满分40分。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一首歌曲应试,清唱、无伴奏,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乐曲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声乐、器乐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副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舞蹈学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三)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体态体貌(120分)、舞台气质(100分)、指定稿件朗诵(100分)、才艺展示(80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七)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临帖,满分200分;创作,满分200分,试卷统一为四尺宣纸以内。   十一、热点关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或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引进俄罗斯钢琴、声乐、合唱、艺术指导、室内乐演奏等俄方专业课程,聘请俄方语言、专业教师来校授课。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或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引进俄罗斯学院派色彩、色彩与色调、装饰图形、广告图形设计、字体创意等课程,聘请俄方语言、专业教师来校授课,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十二、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型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表演能力、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四)表演(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服务英语实务、形体与体能训练、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客服务等高级专门职业。   (五)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水彩和雕塑五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雕塑、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六)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七)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八)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九)绘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中国画、油画和水彩画三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换面构成、抽象语言研究、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水彩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速写、色彩、色彩美学研究、形式美学、水彩画技法及材料研究、水彩画创作。   (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数字媒体设计的基本知识和创作基本技能,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设计专业技能、艺术设计审美水平和互联网市场营销能力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及相关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毕业生可在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创新型专门人才。   (十一)动画(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十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策划、撰稿及节目制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行“五维立体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融媒体节目制作等。毕业生面向广播电视台、影视媒体、传媒公司、广告公司、新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影视节目主持、节目策划、节目制作等工作。   (十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教学情景化、实践专业化、人才多样化”为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外文学史、电视摄像、视听语言、电视剪辑、影视导演、电视栏目与节目策划、电视文案写作、AE、3dmax、录音制作等。并且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策划、录制与后期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的基本能力。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和相关行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编剧撰稿、编辑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十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戏剧史、编剧概论、话剧剧本写作、电影剧本写作、电视剧创作实务、影视短剧创作、中外经典剧作导读(舞台剧)、中外经典剧作导读(影视剧)等。毕业生面向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长春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线报名网址:http://zs.ccsfu.edu.cn/  长春大学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有20个教学院部,54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培育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立足东北地区及吉林省产业结构实际,建成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分中心两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现有残障人士智能康复及无障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省人体健康状态辨识与机能增强重点实验室等2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面对新征程,长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强化高质量内涵建设,着力突出办学特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奋勇前进,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我校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有:   (二)专业型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更加注重实践性,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招收专业型研究生的专业有:   二、招生计划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中医学和工商管理学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有金融、应用统计、教育、国际中文教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农业、林业、会计、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人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学校2024年部分专业可接收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布为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特殊教育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长春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2)考生应按照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学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学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准确填写“残疾人参加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和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检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其他要求   报考我校特殊教育学院100500中医学(视障)、135200音乐(视障)、135600美术与书法(听障)和135700设计(听障)单独考试的残障考生(视障与听障),“报考点”项目必须选择“长春大学”,报考点代码为2213,考试地点在长春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中医学(1005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会计(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4.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详见长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录取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届时见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4.总成绩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比例分别为70%和30%。   5.会计硕士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无须加试。   7.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进行严格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其中本科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入学前需注销第二学士学位学籍,方可办理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手续。   8.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学校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10.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公示。   11.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六、调剂   (一)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细则、接收考生调剂时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余额、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公布,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学校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单位调剂工作,统一审核招生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   4.报考我校特殊教育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5.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设定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七、学制、学费、住宿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   (二)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三)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学生住宿费范围为600元-1200元/生·学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四)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多渠道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并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八、其他事项   (一) 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不负责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二)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各专业拟招收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 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4年8月31日前有效。   (四) 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请考生到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下载,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和邮件咨询。   (五)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为准。   (六)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祝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251786 0431-85251989   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b.ccu.edu.cn/   微信公众号搜索:长春大学研究生院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   *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本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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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uliyx.com/post/8099.html发布于: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