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划重点啦!2023年河南许昌市建安区中小学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方案公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划重点啦!2023年河南许昌市建安区中小学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方案公布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划重点啦!2023年河南许昌市建安区中小学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方案公布

2、重要通知!!!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啦

3、8月15日起公办校报名!2023年河南新乡市区幼升小招生方案和日程安排公布

  【导语】为了方便家长及时获取招生的实时信息,下面®无忧考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3年河南许昌市建安区中小学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方案,希望家长及时关注,更多中小学招生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无忧考网的报道。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建安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2.初中:具有建安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初中招生   2023年建安区城区公、民办中小学不再采用网上报名,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由招生学校提前发布公告,明确招生时间(每校至少安排两天时间),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需在片区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负责审核材料并实地核实。学校审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8月1日至15日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8月20日至8月27日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由区教体局、学校完成投档录取工作。   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审核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的资格。   (二)乡镇小学、初中招生   各乡镇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实施。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城区的随迁子女入学统一由各报名学校核实信息、分类登记入学信息,各学校具体负责。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2.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   各乡校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积极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乡校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由教体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三、2023年许昌市建安区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根据各区直小学提供的所属学校学区划分情况,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使用2023年学区划分,学区划分出现空白点,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潩水路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清潩河,西至兴昌路,南至新许路,北至小铁路;   (2)东至潩水路,西至文苑路,南至许由路,北至新许路;   (3)东至学院南路(东城区界),西至潩水路,南至金叶大道,北至许由路;   (4)含张炉村原籍村民、天合幸福花城小区及潩水路与许由路交叉口路南部分小区。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瑞贝卡花园小区、昭通小区、大正翡翠花园、天合幸福花城、师范家属院、四合院家属院、人劳局家属院、将官池政府家属院、邮政局家属院、金域湾、怀义小区、文苑新家、漓水金沙小区、兴昌路张炉集资楼、县广电局家属院、县农行家属院、县民政局家属院、县水利局家属院、三国经贸公司家属院、县公安局家属院、县法院家属院、县党校家属院、县人行家属院、县电业局家属院、县地税局家属院、物资局综合公司家属院、渭南建筑家属院、物资局机电公司家属院、金源小区、物资总公司家属院、新华书店家属院、县检察院家属院、金域蓝湾、瑞欣园、阳光小区家属院、环保局家属院、379家属院、张炉社区。   区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兴昌路,西至文兴路(52号线杆),南至新许路,北至南湖街,含枪杆刘原籍村民;   (2)东至文苑路,西至文峰北路(魏都区、开发区界)、南至许由路、北至新许路及振兴路。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检察院家属院、保险公司家属院、税务局家属院、法院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电业局家属院、公疗家属院、经委家属院、经协家属院、城建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水厂家属院、新华书店家属院、小铁路家属院、瑞贝卡家属院(新许路)、物价局家属院、水务局家属院、审计局家属院、中行家属院、沛鑫家园、组织部家属院、广电局家属院、科达家属院、纪委家属院、燃料公司家属院、农贸路111号院、农贸路137号院、利民路187号林业局家属院、南湖苑小区、华茂二建家属院、机械厂东家属院、机械厂西家属院、县委县政府82号院、利民路50号院、医和中医院、兴昌路280号院、利民路38号院、老干部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世鹏制衣家属院、县工会家属院、教体局家属院、利民路131号院、君悦城小区、枪杆刘集资楼772号院、财政局家属院、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独院、乡镇企业局家属院、物资公司家属院(1、2号楼)、运管所家属院、生资公司家属院、金属公司家属院、木材公司家属院、物资局排房、化建公司三层楼家属院、物资局168号家属院、农贸巷排房、枪杆刘九组家属院、建安区交警队家属院、社保局家属院、振兴苑、工商局家属院、振兴路东农行家属院、振兴路西农行家属院、石油公司家属院、汇龙小区、烟办家属院、对台办、兰亭熙园、枪杆刘社区。   区实验中学(小学部)学区范围:   东至潩水路、西至魏风路、南至瑞贝卡大道(含南苑新城、金质花园、地方铁路管理站家属院)、北至许由路。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民生小区998院、县三中家属院、技术监督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文化馆57号院、和谐小区、文苑路126号院、法院家属院、瑞贝卡家属院(文苑路)、司法局家属院、五金厂家属院、兴昌小区家属院、沙发车篷厂家属院、面粉厂家属院、城南第一府、电业局院、发改委家属院、德昌小区家属院、食品厂家属院、公路局家属院、环卫家属院、万利达家属院、万里市政公司家属院、武装部家属院、文化局家属院、恒达路139号家属院、物价局家属院、保安驾校院、518家属院、液化汽厂家属院、许都商业银行家属院、种子公司家属院、车队粮油家属院、东城公司家属院、医药公司家属院、地税局家属院、城建局家属院、七色花家属院、经协家属院、工商局家属院、财委纪委家属院、糠纯厂家属院、房管局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昌大饲料家属院、超黎服装厂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农科所排房、针织厂家属院、城建局家属院、蓝天服装厂家属院、工商局家属院、就业局家属院、第一服装厂家属院、南苑新城、金质花园、地方铁路管理站家属院。   魏风路小学学区范围:   (1)东至文兴路(含宏安佳苑及其他归幸福社区管辖的排房)、西到仓库路(魏都区、开发区界)、南到恒通路,北到瑞贝卡大道;   (2)东至魏风路,西至魏都区界,南至瑞贝卡大道,北至许由路(魏都区界)。含十里铺、花园村原籍村民。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宏安佳苑、东源锦程小区、金地玫瑰、装潢公司家属院、石油公司家属院、瑞贝卡老厂家属院、和院兰亭、林润人和苑、天合丽景、东源锦尚、瑞丰苑、联通公司家属院、粮食局家属院、人大家属院、160号院、四通家属院、防疫站家属院、农科所(100号、80号、62号、56号、独院)院、建材公司家属院、十里铺社区、长村张花园村原籍村民。   镜水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到文峰北路(示范区界)、西到汉风路、南到魏都区界、北到新元大道。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北海龙城、李桥、曹寨、泘沱、吕桥社区、忽庄社区、锦艺悦城、正商金域世家。   龙泉街小学学区范围:   (1)东到魏武大道(魏庄街至龙泉街段)、魏文路(龙泉街至聚贤街段)、西到文峰北路、南到聚贤街、北到魏庄街;   (2)东至魏文路(示范区界),西至文峰北路,南至昌盛路,北至聚贤街。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武店新家园、合美佳苑、聚贤人家、碧湖云天、邓庄小区、千玺乐苑、北海森林半岛、北海腾飞花园、恒达玖玺府。   永宁街小学学区范围:   (1)东到滨河路、西到汉风路、南到新元大道、北到大学路;   (2)东到文峰路、西至滨河路、南至永宁街、北至大学路;   (3)苏桥镇禄马、官王、大黄桥三个村的原籍村民。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潩水庄园北区(一号地)、北海62郡、泰和院、黄李新城、禄马、官王、大黄桥、北海桂园、正商书香华府、常绿北海壹号院、建业臻悦汇、美好莲城、农大家属院。   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   (1)东至文峰路、西至滨河路、南至新元大道、北至永宁街;   (2)东至魏武大道、西至文峰北路、南至魏庄街、北至建德路;   (3)苏桥镇丈地、孟村、罗拐三个村的原籍村民。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潩水庄园南区(二号地)、镜湖花园、壹号公馆、滨河新苑、尚品园、北府景园(天明雅苑)、丈地、孟村、罗拐、万丰铂金悦府、大正鲲府、中梁首府、北海之滨。   河街乡贺庄小学学区范围:   许由街道曹庄社区所辖小区及村庄(曹庄村、天基理想城等)。   四、2023年许昌市建安区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以下片区仅包括属建安区管辖且在小学片区划分中已列举名称的小区及村庄。   1.建安区实验中学(中学部):   片区1、片区2、片区3、片区4、片区5、片区6、片区7、片区8、片区9、片区14、片区15、片区16、片区17、片区18、片区19、片区20、片区21、片区38、片区39、片区44   2.魏风路中学:   片区10、片区11、片区12、片区13、片区35、片区36、片区37、片区40、片区41、片区42   3.建安中学   片区22、片区23、片区28、片区29、片区30、片区33、片区43   4.永宁街中学   片区26、片区27、片区32、片区34   5.新区实验学校(中学部)   片区24、片区25、片区31   6.河街乡一中   片区45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办法、时间节点以及学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三)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原则   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一年级、七年级班额,确保起始年级超大班额零增量,同时现有超大班、大班数量再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市教体局根据城市人口分布规律和城区学校规模及分布情况,对市直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划定如下:   (一)局属小学   一小:雪枫路以东,城中铁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光明路及车集路以北。辖区的菊花小区属于市十三小招生范围。本辖区咏梅小区永煤集团正式职工的子女可到市十二小就读。   二小:西铁道以东,城中铁道以南,雪枫路以西,东方大道以北。   三小:胡楼村以东,淮海大道以南,芒山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北。观湖壹号的适龄儿童到市三小就读。   四小:雪枫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欧亚路以北。本辖区苏州花园(北区)学生可到十小就读。   五小:文化路以东,城中铁道以南,东环路以西,车集路以北。   六小:体育馆西路以东,东方大道以南,百花路以西,沱河以北。   七小:芒山路以东,团结路以南,雪枫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北。本辖区富景国际的学生可到市十一小就读。   八小:西铁路以东,沱河以南,中原路以西,集聚区南路以北。   九小:雪枫沟南段以东,车集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沱河以北。   十小:雪枫路以东,欧亚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及幸福港湾,城中铁道以北。   十一小:第一区块:雪枫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东环路以西,建设路以北。第二区块:芒山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团结路以北。本辖区紫金华府、时代城的适龄儿童可到市四小就读。本辖区天润城的学生可到市七小就读。   十二小:西铁道以东、开源路以南、雪枫路以西、光明路以北。   十三小:百花路以东、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光明路与雪枫沟交叉口向东)以南、雪枫沟南段以西和菊花小区,沱河以北。本辖区永馨园东区、西区永煤集团正式职工的子女可到市十二小就读。   十七小:中原路以东,沱河以南,德上高速路以西(含金湖原著、东方棠樾),永宿路以北。金湖原著、东方棠樾的学生可到本校,也可到侯岭乡中心小学就读。   实验小学:仍按原划定范围招生。   (二)局属初中   市一初中:只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   市二初中:一是招收陈官庄小学毕业生。二是招收茴村中心校划定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三是二初中附近(3公里以内)自愿到该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市三中:第一区块:芒山路以东,城中铁道以南,文化路以西,永兴街以北。第二区块:雪枫路以东,欧亚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北。第三区块:文化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车集路以北。本辖区水木清华、苏州花园的学生可到市四中就读。   市四中:第一区块:雪枫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文化路以西,欧亚路以北。第二区块:芒山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团结路以北。第三区块:文化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东环路以西,建设路以北。本辖区天润城的学生可到市五中就读。   市五中:第一区块:芒山路以东,团结路以南,雪枫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北。第二区块:西铁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芒山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北。观湖壹号和演集街道胡楼村的学生到市五中就读。本辖区富景国际的学生可到市四中就读。   市六中: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南,芒山路以西(含民生小区)及原侯岭乡小学毕业生   市七中:第一区块:芒砀路以东,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光明路与雪枫沟交叉口向东)以南,雪枫沟南段以西,沱河以北。第二区块:文化路以东,贺寨三巷以南,东环路以西,沱河以北。本辖区神火城市雅苑、神火花园的学生可到市实验中学就读。   实验中学:第一区块:西铁路以东,永兴街以南,文化路以西,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雪枫沟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以北。第二区块:文化路以东,车集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贺寨三巷以北。第三区块:体育馆西路以东,城中铁道以南,芒山路以西,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北。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四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①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②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4)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永城籍)、本市户籍农村转移人口子女,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   ①户籍凭证: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务工或经商凭证: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2023年7月1日达半年以上(经商人员提供)。   市直小学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六小学、永城市第十三小学、永城市第十七小学。   市直初中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   (二)民办学校   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只能进行一年级、七年级两个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进行其他非起始年级的招生。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三)插班生   东城区学位紧张的局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凡接收插班生的局属学校必须有空余学位,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并将接收情况及时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五、报名程序   (一)招生宣传(8月18日—20日)   各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市教体局审批。农村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中心校为单位报送职成教科。各中心校、市直小学可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或制作宣传版面,将学校的招生方案在学校醒目位置及主要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咨询电话。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现场资格审核预约时间登记(8月19日—21日)。家长用手机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公众号,根据链接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按照手机收到的反馈信息(包括报名序号和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登记时间:8月19日08:00至21日20:00。   2.现场资格审核、教体局抽查(8月21日—23日)。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期间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抽查复审,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对学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处理遗留问题(8月24日)。组织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之前报名公办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联系有学位的学校,于8月24日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公布录取结果(8月25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资格。   (三)乡镇中小学可参考以上时间安排招生,不用网上预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是中心校和招生学校,各中心校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公示领导小组名单、招生方案、录取结果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市教体局设立招生服务专门窗口,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咨询台,公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保证电话畅通,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及家长等人员的来电咨询,帮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报名流程;对不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分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学校,不得出现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现象。   (二)面向全体,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确保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城区顺利入学;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强学籍管理,落实控辍职责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做好控辍保学宣传、排查和劝返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防止辍学反弹,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确保人籍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落实纪律要求,强化监督问责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维护招生大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招生工作中任何人不得违规安排不符合条件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招生秩序。对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导致应入未入、超范围超计划招生问题突出或造成不良影响、出现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市教体局将中小学招生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1日   图/文: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编辑:王平  【导语】8月15日起,河南新乡市区公办小学2023年幼升小招生报名,家长们赶紧关注啦!家长们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各种材料,以便顺利报名。同时,也要注意了解各学校的教学特色和办学理念,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无忧考网希望本次招生能为广大家长和孩子带来更好的选择和机会。   为做好市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学校按学区入学,民办学校派位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3.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统筹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统筹生安置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   4.招生细则   (一)小学入学   1.公办小学   8月13日,公办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5—17日,公办小学组织报名(统筹生到指定地点登记)。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   8月18—20日,公办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1—26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统筹生进行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7—28日,小学发放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对符合本校入学要求的学生,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   2.民办小学   8月13日前,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所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8月15—17日,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小学登记,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的民办小学,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二)初中入学   5月29-31日,市区各小学在招生平台为在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录入基本信息,并指导学生家长注册账号。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注册点进行信息录入。具有市区学籍但不在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不参与信息录入工作,需向学籍所在小学写出情况说明,并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7月9-11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学生在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注册点进行信息补录和账号注册。   1.公办初中   7月21-23日,学区生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报名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7月24-2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卡式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到就近接收初中(见附件)进行登记,每名学生需按照第一、第二志愿选报2所学校。   7月26-28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入户家访。各公办初中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   7月29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属初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一录取。第一志愿学校若学位不足,将按照“自有住房优先、就近居住优先、居住时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有其他子女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上学,则优先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仍无学位,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接收学校。任何接收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7月31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学生报到,各初中为已录取学生在招生平台完成入学备案。   8月21-26日,各公办初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2.民办初中   7月14-16日,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初中进行登记,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的民办初中,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7月17-19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初中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复核。   7月21日,组织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并公示派中学生名单,派位结束后各民办初中组织学生报到,并将新生录取名单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招生期间,未被招生平台上初次选报学校录取的学生,正式录取初中负责学生的招生平台信息完善、修改等事项。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采取小学直接升入初中的录取办法。   (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四)其他安排   1.新乡市一中超常教育实验班(一中少儿班)招生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由新乡市一中面向社会发布。   2.新乡市太行中学、新乡市平原中学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仍采用面向市区学生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办法将由招生学校面向社会发布。   5.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提前圈定生源、提前收取费用。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效,确保今年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不超过去年。各民办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学校招生计划申请、收费标准批文报送至审批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须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备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市教育局将对产生大班额的县(市)、区及局属学校进行通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先行县(市)、区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落实民生政策。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要在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布咨询电话;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做好适龄困境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五)严格均衡编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开设需额外收取学生家长费用的特色班、实验班。   (六)严查非法办学。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任何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学前班。   (七)完善招生服务。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合理报名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招生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学生、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   (八)简化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遵循“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所有材料截止时间均为8月31日前。学校不得将水、电、天然气、网络、有线电视收费凭证作为入学的必需条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为方便群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和户籍信息进行核查,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无房证明。学校除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等私人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九)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挂牌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十)做好学籍备案。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七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十一)严格执纪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组织开展逐校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因违反招生纪律、破坏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县(市)、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附件: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名单   初中接收学校:   市铁路第二中学、市七中、市九中(市二中西校区)、市十二中、市十三中、市十六中、市十八中(市十中东校区)、市二十中、市二十三中、市二十四中、市二十六中、市二十七中、市三十中、市三十一中、市三十二中、市三十四中、市三十五中、市三十六中、市四十中、市四十二中、红旗区洪门镇初级中学、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学、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河师大附中经开校区)、经开区大杨庄初级中学。   小学接收学校:   卫滨区:市四十二中小学部、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英才小学、金家营小学、朱召小学、梁任旺小学、赵村小学、十里铺小学、水南小学、贾屯小学、李村小学、八里营小学;   红旗区:市友谊小学、劳动街小学、和平路小学南校区;   牧野区:西干道小学、牧野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北干道小学、花园小学、大朱庄小学、尚村小学、吕村小学、大里小学、黄岗小学、小里小学、小朱庄小学;   凤泉区:宝山路小学、耿黄中心小学、鲁堡小学、南张门小学、东张门小学、西张门小学、大块第一小学、陈堡小学;   高新区:道清路小学西校区、和兴小学;   经开区:张兴庄小学、大杨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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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uliyx.com/post/7564.html发布于: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