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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市民参与城市治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2019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门前三包”? 本条例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是指,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市容秩序履行相应维护管理的责任要求。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到底指的是哪里? (一)责任人使用的临街地块; (二)责任人所有、使用的建(构)筑物外立面; (三)责任人临街门口及其两侧(每侧最长不超过30米)建(构)筑物外立面至人行道侧缘石之间的区域;无人行道的,从建(构)筑物外立面向道路延伸2米的区域。 三、有哪些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责任人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居民住户等。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责任人: (一)道路两侧由建(构)筑物产权人负责,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二)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公园、体育场、展览展销场所、报刊亭、警务亭、广场、公共绿地、公共厕所,由经营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四)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产权人负责。 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建(构)筑物临街的墙体、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保持整洁;建(构)筑物临街的屋檐、窗檐、顶棚无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及时清除门前冰雪;建筑(装修)工地围挡施工,砂石、土方、水泥等遮盖管理。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区域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无损坏花草、树木行为;无破坏绿化设施和占用绿地行为;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区域内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市政、环境卫生设施;无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无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得在责任区域内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 五、违法《条例》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在条例中明确规定:造成市政和环境卫生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拒不修复或者赔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修复,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遇冰雪天气不及时清除责任区域内冰雪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损坏责任区域内花草树木、破坏责任区域内绿化设施、占用责任区域内绿地的,由市人民政府林业绿化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责任区域噪音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在责任区域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设施的,责令改正,由城市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责任区域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对个人或者单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查看对应文件:《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条例》 钟表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实施细则(钟表三包条例) 一、凡钟表零售单位售出50元以上钟表商品,均应按规定开具三包优待券或保修证,并注明经销单位、修理地址、修理单位、保修年限。 二、100元以下钟表商品三包期限半年;100元以上钟表商品三包期限一年;10000元以上钟表商品三包期限二年。 三、钟表销售单位不得销售假冒商品,商品售出一年内,凡经国家指定的质检部门鉴定为假冒商品,顾客凭有效购物凭证和鉴定证明,可追究销售单位责任。销售单位除退还全部货款外,还应赔偿顾客同等金额的货款。 四、钟表外观件(如壳、面、针、柄头、玻璃,外观固定件及表带等)在销售中应注意检查,当面看清。在使用过程中,外观件损伤不属保修范围。但确属制造工艺上的缺陷,非使用所致(如表壳不对称,表面刻度不全,镀层起泡脱片等)应在保修期内给顾客调换不合格的外观件。外观件中机械工具拆卸的金属表带,三包期内出现自然松脱,经二次以上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并能用手拆散属不合格,应免费更换该部件。表面字块、商标使用脱落,三包期内免费修理,二次以上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应免费更换该部件。 五、钟表销售中能用仪器校验走时精度的(机械手表)应当面校验,走时应符合质量标准。钟表属周期性计时仪器,一般正常使用不存在超差问题。但使用者各不相同,因震动、受磁等外力因素影响,引起快慢误差超过标准,属使用中正常现象,不属性能故障,可由保修部门给顾客免费调整。如果通过调整仍达不到标准,三包期内应免费检修或更换有关零部件。 六、钟表在售出三日内(当日不能往返之地为五日)未经使用,未拆卸表带,不影响二次销售,可凭购物凭证及有关手续来原购物柜台免费退换。 七、商品售出七日内出现停走,周日历不跳等性能故障(非使用问题),在外观无损伤情况下,可给顾客免费调换。如外观有损伤,可调换机心。钟表售出十五日内,如出现以上性能故障,可给顾客免费调换机心。 八、性能故障在钟表商品中指机心由于零件制造缺陷,装配质量不高引起的停走、自动失灵、日历、周历不能正常跳动、走时不正常等故障(使用不当造成的零件损坏除外)。由于以上因素造成的性能故障,应予顾客免费检查和更换有关零部件。 九、三包有效期内,机心出现同一性能故障,经维修、配件二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免费给顾客调换机心,如无机心可调,超过九十天,应按顾客要求换货退货。在三包有效期内,如连续调换机心二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按顾客要求退货或换货,并按规定收取使用时间每天万分之五的折旧费。 十、保修期内因性能故障需放置修理的,应认真填写修理纪录,保修期顺延(即加上修理放置时间)。 十一、没有刻印有防水字样和标志的手表属非防水手表。注明防水字样和标志的手表应耐三个大气压的压力(后盖和柄头处有防水胶圈,表玻璃与表壳连接无缝隙),具备一般日常生活中洗手、洗脸、做饭等偶尔受水溅碰的防水作用,但不应在洗澡、桑拿、游泳等场合中使用(专用潜水表除外),如使用不当出现表进水现象,修理部门应及时予以清除,零件锈蚀需配换,三包期内按成本价收取。 十二、凡因碰撞、震动、进水、接触化学品、自行拆卸等人为造成损失不属保修范围。但应积极协助顾客予以解决,三包期内,配换零件按成本价收费。 十三、机械钟表三包期内非使用问题造成轮齿损坏、发条断等零件配换不收费;石英钟表三包期内非使用问题出现电池无电,配换不收费;三包期内,因震动等使用问题造成机械钟表摆轮轴、轮系轴等零件损坏,配换按成本价收费;三包期内,因进水等使用问题造成石英钟表电路板、线圈损坏,配换按成本价收费。 十四、应妥善保管好有关发票购物凭证和加盖单位营业章的保修证,凭以上证件办理修理、退货和换货。 十五、如遇假冒和质量争议,以国家指定的钟表质量监督检测部门鉴定为准。 十六、如经营部门不按三包条例执行,消费者有权向其上级或有关管理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 此次“召回条例”的即将实施,被一些媒体和业内专家解读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前兆。资料图。 中新网10月22日电日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召回条例”)已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原本的汽车召回已经从原来的“规定”升级为“条例”,上升到国家的法律法规高度。而此次“召回条例”的即将实施,被一些媒体和业内专家解读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前兆。 汽车召回十年终成“条例” 自2004年中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已有近10年时间。这十年间,由于“管理规定”中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致使车辆质量出现问题时,更多凭借的是车企自身的主动性。而此次通过的“召回条例”中相对于“管理规定”最大的变化便在于强制性召回。 该条例对相关部门判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针对如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企业处以的罚款额度,从现行规定的最高3万元以内提升到100万元以内。情节严重的,还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按照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若按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罚款的最高额度,即便是对于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也将面临“千万级罚金”。 汽车召回信息被指应更对消费者透明 或带动“三包”出台 有媒体评论认为,此次“召回条例”的颁布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费者,但同时,也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透明的渠道,对召回情况进行了解。 据《新京报》10月22日报道,目前,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一般向消费者协会、制造企业、销售商、工商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机构提出。虽说投诉方式涵盖了目前主要交流途径,但汽车缺陷信息汇总方式还有待完善,部分问题未被发现。 报道中称,由于国内汽车消费刚刚起步,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车的了解不多,对车辆问题认知不够,有时会将质量问题混淆为使用问题,没有意识到质量问题才需要投诉;部分消费者对投诉渠道了解不多,或是仅知道一两个途径,有投诉障碍。此外,个体投诉需要面对“强大”的厂家,费时费力而且结果还不一定,这使得部分消费者选择退缩。上述多种因素掩盖或弱化了部分车型的质量问题,延迟或阻挡了缺陷车型召回,消费者只能自己为此埋单。因此,应让消费者通过不同的途径获知某一款车型质量的投诉情况,这样既可以让消费者对号入座反映问题,也可以起到使用提醒作用,减少安全隐患。 “召回条例”的即将实施,也使多年难产的“汽车三包”现出曙光。2011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曾组织召开过“汽车三包”听证会,中新网汽车频道也邀请曾参与汽车三包政策讨论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前来进行政策解读。当时据传“汽车三包”政策最快将于2012年下半年实施,而此次“召回条例”的即将实施,被一些业内专家和媒体认为是“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前兆。钟表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实施细则(钟表三包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钟表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实施细则(钟表三包条例)、钟表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实施细则(钟表三包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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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uliyx.com/post/8349.html发布于:2025-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