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隆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隆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隆安教育信息网

2、隆安县教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3、隆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网站:   电话:0771-652214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城内街79号   简介:隆安教育局是隆安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隆安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起草隆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指导隆安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研究提出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隆安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隆安教育类社会团体。研究拟订隆安地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隆安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为执行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隆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前教育方面。十三五期间,投入9100万元新建7个乡镇、县城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学位2700个,到2020年我县10个乡镇全部完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的目标。   (二)义务教育方面。2016年以来投入5亿多元,建成三所中小学校,增加义务段学位7200个。2016年11月,我县通过了自治区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2017年12月底,我县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三)高中方面。一是2021年秋季学期,投资约2.6亿多元的隆安中学震东校区投入使用,新增高中学位4200个。二是2021年秋季学期,全县新增高一年级学位近1000个。三是高中教育质量持续提升。2019年,我县高考一本上线人数达到109人,其中上清北2人。2020年,我县高考一本上线人数达到132人,上清北2人。2021年,全县高考一本人数198人,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共4人。四是利用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帮扶资源,提升县职校办学能力。同时,加大校企合作力度,2021年3月与南宁市三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入开展合作。   (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通过双选、组织考核、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全科教师安置等方式,共补充教师1151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扎实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简易办”“一门办”要求,实现教育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网上办理全覆盖。推进“同城通办、跨省通办”和“容缺受理”改革,实现教师资格认定“异地办、就近办”,真正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促进教育行政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学校办学行为监管、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监管等方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模式,通过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方式优化监管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办学行为的影响,切实减轻学校负担。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教育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依据大数据平台改进教育监管模式。   (六)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合同类文书的审查力度,确保教育行政管理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推进南宁教育云平台扩容增量,创新搭建“空中课堂”。教育政务信息数据实现底数清、全归集、可共享,挂载4条目录到政务数据中心平台,向3个部门共享政务信息数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升法治建设意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入学、教育督导改革等重大教育民生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公开要求,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并针对法治建设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隆安县依法行政专题”专栏,向社会公开我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共安排8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及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决策的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面临的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政策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二是教育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教育行政执法仍存在薄弱环节。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教育法治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教育法治体系   规范中小学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建立普法教育应需服务机制。规范直属学校章程修订核准程序,建立健全章程实施监督机制,推动学校依法办学治校。健全教育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提高政策供给质量和决策科学性。根据需要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等。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和市县教育执法协调机制,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执法。规范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规程,引导民办学校分类发展。加强民办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规范管理。   (二)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教育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一事通办改革和异地办理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   (三)加强法治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素养   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普法,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工作,落实机关以及校级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教育系统法治讲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培训。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以考促学,深度普法。认真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重点工作,继续办好“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国家意识和法治意识。对各校法治副校长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将依法治校内容列入中小学校常规管理,推动相关工作常态化实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隆安县教育局   2022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隆安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ipv6.cernewtech.cn/)上查阅。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隆安县教育局是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1—6522141   网    址:http://www.lax.gov.cn.ipv6.cernewtech.cn/   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lajyj@126.com。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隆安县教育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隆安县教育局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文件等。   (三)行政执法。主要包括:本机关依据职能行使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办事指南。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五)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工作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本机关历年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隆安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县档案馆、图书馆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可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ipv6.cernewtech.cn/)。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隆安县国家档案馆、隆安县图书馆、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开查阅场所查阅。   隆安县国家档案馆查阅点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西路18号,联系电话:0771—6521352,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隆安县图书馆查阅点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文化街13号,联系电话: 0771—6521099,查阅时间:周一至周日(逢周三下午闭馆):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3楼303室,联系电话:0771—6525345、6507626,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当面、信函、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隆安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1-6522141;   电子邮箱:lajyj@126.com;   邮政编码:532799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可到工作机构领取或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lax.gov.cn.ipv6.cernewtech.cn/lagk/xxgkzn/t4159009.html(《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申请表》中“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机关名称”一栏填写:“隆安县教育局”。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途径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备查。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连同身份证明材料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人:隆安县教育局,邮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联系电话:0771-6522141。   3.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将身份证明及《申请表》一同发送至lajyj@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四)申请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条例》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10.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11.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   1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六)申请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其他机关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七)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执行。   五、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隆安县人民政府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隆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隆安县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2022年7月4日
隆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隆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隆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juliyx.com/post/8058.html发布于:202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