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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64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64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况。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7日上午8:30至7月4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查询我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 对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考生报名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各1份,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应聘人员需按规定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承诺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上传); 5.考生健康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1份,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七、报名注意事项: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和考察阶段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无原件者不予进入面试和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至2021年6月30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 ,视为放弃加分。 7.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专业设置。 9.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10日(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地点初定在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期间报考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取下口罩,其余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4.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5.面试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7.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和面试时需取下口罩,候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9.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面试时,除说课外,还需进行技能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九、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人选。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二)各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需在考试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保存,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的要求组织招聘工作。 (七)纪检监察咨询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17名。岗位信息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和国家承认的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4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规定的相应条件的,经相关认定程序,可认定为“青年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相关认定程序后,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网络报名(即考生可以选择现场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 (1)10月29日(星期日)9:30-14:30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容园前广场招聘会或三期容园社区研究生活动中心招聘专场宣讲课室(详细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2)11月3日(星期五)9:30-17:00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门口招聘会或研究生院内招聘专场宣讲课室(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内); (3)11月9日(星期四)9:30-17:00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研究生院二楼N201招聘专场宣讲课室(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4)11月11日(星期六)9:30-17:00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场招聘会或二里半校区里仁楼119招聘专场宣讲课室(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2.网络报名 考生于2023年10月20日-11月30日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浈江区青年人才+20231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形成一个PDF文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填写好的《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④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社会人员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及202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NTCE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名资料审核 1.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初步审核报名资料(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准考证在笔试考试前现场发放)。 2.网络报名: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进行初步审核。考生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的账号确认参加笔试生成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没有进行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弃权。 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三)考试时间及流程 1.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上旬(具体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地点初定在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2)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3)面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当天现场提交审核资料)。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考室,考生的物品(含电子产品、手机等)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进行面试抽签。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入到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完毕后到候分室等候分数公布。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2.考察。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http://www.sgzj.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提出,投诉电话:0751-891729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2.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生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2.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交通补助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邀到韶关市浈江区参加笔试面试且正式聘用的,按一定的标准发放交通补助。 七、其他 (一)所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近三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浈江区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原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须在韶关行政区划外(含韶关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市内(各县、市、区)已就业的不属于引进范畴。 (七)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8日进行(届时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调整面试时间)。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韶关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韶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韶关市内或学生证“家庭所在地”为韶关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四)居住地或笔试报考地在韶关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2022年12月9日起自行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册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考生报名注册时须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需要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确认手机号码录入无误。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日。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注: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审核(见附件1),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 (四)网上审核 考试登陆网站“韶关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网址:https://sgsdzsj.com/jszg)上传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2年12月9日—13日17:00止。 韶关考区审核材料时间:12月9日—14日。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市依托网站“韶关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核验服务。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审核,持续留意手机短信通知。 网上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10MB):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有效注册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在籍学习证明(有效注册信息的学生证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3)户籍地或居住地不在韶关的市外在校学生,还须上传“家庭所在地”为韶关市的《学生证》信息(扫描件或照片)。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注意:网上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在指定时间内申报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五)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2022年12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月3日至7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延长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要求干净整洁,不允许有任何笔迹)。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八)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填报附件6发送至邮箱:sgsjyjrsk2020@126.com。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防疫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规定,同时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广东省教育厅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特别是当地的核酸检测的具体规定。考生考前7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个人健康监测表。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预先注册“粤康码”,进入考点前须提交个人健康监测表(附件3),出示“粤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粤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 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2023年1月10日前向我市考区如实提交申请,经教育部确认后可退还报名费、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如考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到达后,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拒不配合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进入考点当天,应出示和提供以下证明: 1.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现场使用“粤康码”进行本人扫码登记,并且结果显示为“绿码”; 3.疫情防控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后显示为“绿色”; 4.提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见附件4)。 5.提供本人签字的《韶关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5)。 上述五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线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线上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所报考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2年下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咨询当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了解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七)需了解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韶关市考生具体防疫要求详见《韶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防疫要求特别告知书》(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韶关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sg.gov.cn/)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附件: 韶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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