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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加爵遗书
马加爵遗书范文第1篇 云南大学学生寝室里,一下子空了五张床,它们年轻的主人全都命赴黄泉,五个贫困家庭节衣缩食供出来的希望,一下子就肥皂泡般破灭了,遗下的,是更加绝望的苦日子,这能大快人心吗? 读一下这封马加爵从前的家书:“爸妈,在校门前的天桥上,偷偷落泪望着你们离去……亲情总是很感人,让人心酸。你们千万要保重啊!我什么时候才能报答你们?”写这封信的大学生被枪决了,大快人心吗? 一个马加爵,被媒体热炒了许久,终也会被另一个热点取代。马加爵死了,虽罪有应得,但散布于城市的众多来自乡村的“从前的马加爵”,还在被蔑视的白眼与巨大的城乡反差刺激着、激惹着,他们的痛苦仍然难以排解,哪一天他们中会不会有人在一点小事的刺激下积郁爆发、心理崩溃并铤而走险。对此,能大快人心吗? 马加爵案,媒体评论多归因于教育、归因于学校与社会的心理救治系统不健全,这些其实还多是表象。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横亘在“城里人”与“乡下人”之间日渐扩大的鸿沟。这道鸿沟一天不填平,马加爵之类的事件就有重现的潜在危险。 马加爵杀的虽是同样出身贫寒的同学,起因还是巨大的心理不平衡:别人对我不屑也就罢了,你和我是一样的啊,我还引你们为知己,怎么也跟着嘲讽我? 马加爵遗书范文第2篇 碧莲中学 徐欢欢 因为别人推荐而看了《基督山伯爵》,它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大仲马的代表作,向来对欧洲文化“叶公好龙”的我,在几经诱惑下,将两本像砖头一样的书搬回了家。从翻开书的那一刻开始,我便深深地陷入了书中的情节,忍不住熬夜看完了两本书。虽熬夜,却没有一丝困意,因为内心还在为书中主人公那离奇的一生而起伏。 本书开始于一场阴谋。“法老号”大副唐泰斯受船主委托,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死牢。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了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唐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化名基督山伯爵,一位睿智机敏,城府极深的复仇之神。他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最后将宝藏的秘密告诉了曾有恩于他的莫雷尔船长之子——马克西米利安。本书以复仇为引线,层层推进,紧密相联的情节发展中,抽丝剥茧般地一步步展开伯爵的复仇计划。 伯爵先生所经历过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在狱中,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努力地向神甫学习各种知识,不仅我佩服他的毅力,神甫更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而为他创造了许多条件。九死一生越狱成功之后,他并没有贪图享乐,而是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前进——为自己的不幸报仇! 基督山伯爵根据他各个敌人的弱点惩罚他们,这是一个上帝般的男人,威严地在空中俯视着世间里发生的种种罪恶,肮脏与苦难。他富有的外表下包裹着智慧的利剑,刺入那些上层人物重重掩盖下的内心,将里面的污秽暴露于阳光之下。他用一个买来的奴隶揭露了弗南伯爵荣耀下的无耻卑鄙,他用一个女人的贪念和一个私生子的怨念毁灭了维尔福检察官的威严光环,而在惩罚他的敌人登格拉斯时,他用尽一切办法让他会想起他那被饿死的父亲,让其内心充满恐惧。 整本书虽然是以仇恨为引线,展开了一个复仇的故事。但在看完整部巨作之后,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这泪水,不为伯爵和海黛的云游四方而悲伤,而是为伯爵内心深处的坚韧感到敬佩。我无法想象,大仲马笔下的伯爵先生竟可以将自己的一切隐藏那么久,竟可以在仇敌面前仍旧优雅……这一切,都超出了我的想象,唯有丁玲的一句话好似“醍醐灌顶” :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是我在读完《基督山伯爵》的另一感受。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以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地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话。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之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让我在几度的叫好之后也不免有点心惊。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人们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就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人们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基督山伯爵》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 在看完了整本书后,有这么几句话让我印象非常地深刻:“1. 上帝给了人类有限的力量,但是确给了他们无限的欲望。2. 快乐或不快乐是一个秘密,只有自己和四面的墙壁才知道。3. 当你拼命想完成一件事的时候,你就不再是别人的对手,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别人就不再是你的对手了,不管是谁,只要下了这个决心,他就回立刻觉得增添了无穷的力量,而他的视野也随之开阔了。4. 一切罪恶只有两帖药---时间和沉默。5. 世界上并无所谓的快乐,也无所谓的痛苦,唯有两种处境的比较罢了。唯有经历过最大厄运磨难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幸福的所在。尽情的享受生命的快乐吧,永远记住,在上帝揭开人类未来的图景前,人类的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6. 人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福,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到极度幸福。 渴求过死亡的人,才能领悟活在世上有多美好。7. 在这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希望大家能像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人生目标 马加爵遗书范文第3篇 93箱无价之宝 一想到要结束第二次中国探险,返回英国,斯坦因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安置蒋师爷。 斯坦因知道,对蒋师爷这样的大恩人,仅仅给钱给物是不够的。他想起了老朋友潘大人。潘大人现在是阿克苏道台,大权在握。要是潘大人能给蒋师爷安排一个好的职务,蒋师爷的后半生就有指望了。对蒋师爷这样的中国秀才来说,一个好的官职,比金钱重要。有了官职,他就有了钱,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光宗耀祖。 为了蒋师爷的前程,斯坦因带着蒋师爷和丰厚的礼物,专程去了一趟阿克苏。让斯坦因遗憾的是,这次活动,没有取得成果。最后,还是马继业帮了忙,任命蒋师爷为英国驻喀什噶尔领事馆的中文秘书。 6月9日,斯坦因又一次回到了和田。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斯坦因放弃了新的发掘活动,坐下来整理战利品。 已运喀什噶尔的敦煌遗书和木简,又运回和田。斯坦因领着几十个男人,给文物编写简单的目录,然后包扎、装箱,又给木箱包上马口铁,再给箱子逐一编号。这些箱子,要随着牲口、车辆、船只,登高山,穿峡谷,跨大海,行程上万公里,才能到达英国。所以,在包装方面,一点也马虎不得。 经过六个星期的辛勤劳动,所有的文物全部装箱完毕,总共93箱。那些箱子放在斯坦因的帐篷前,偌大的院子,变成了一个货场。这期间,最辛苦的人,除了斯坦因,就是蒋师爷。他一个人完成了敦煌遗书1/3的目录编写。 93箱文物中,敦煌遗书和木简占了30箱,其他木箱中,装的是壁画、雕塑、陶器等文物。 斯坦因看着堆积如山的珍宝,竟然热泪盈眶。他让人把93箱文物打成了47个沉重的马驮。 对了,他还有一桩未了的心事,那就是对昆仑山脉一个未勘测地区――阿克赛钦的考察和测绘。 历史上,阿克赛钦有一条连接克什米尔与和田的秘道,还有一条新疆进入的道路。英国政府和印度政府,对这一条秘密通道,非常感兴趣。八年前,他第一次到和田时,就曾试图考察这条秘密通道,结果没有成功。这一次,再不能错过机会了。 此外,斯坦因已给印度和英国政府中的有关要员讲好,这次回去后,要出版一部中国西北地形图集。那是一部注定要给他带来荣誉和经济利益的地图集,也是一部英国和印度战略家感兴趣的地图集。他已经绘制了不少昆仑山脉的地形图,可是,有些重要的地段地形,还没有测绘。没有这些地段的地形图,昆仑山脉的地形图将是很不完整的。 1908年8月2日,是斯坦因离开和田的日子。早在前一天,他就把庞大的文物运输队及其护送队送上了征程。他和文物押送人员商定,一个半月后,在桑株会合。 生活在鲜花和掌声中 斯坦因带着探险队,穿越铁克力克塔格,进入喀拉塔什河谷,考察了山中的一些村庄和遗址。8月12日,开始地理学方面的考察。9月12日,他们攀登昆仑山分水岭上的雪山口。让斯坦因痛心的是,这座海拔6 000多米的雪山,冻掉了他的脚趾,给他留下了终生残疾。 9月30日,两匹马抬着斯坦因,随着庞大的文物运输队,开始翻越喀喇昆仑山,踏上返回印度的漫漫征途。 斯坦因获得无数珍贵文物的消息,在印度不翼而飞。斯坦因回到加尔各答的第一件事,就是举办文物展览会。那些堆积如山的文物,特别是琳琅满目的敦煌遗书,让印度的达官贵人们,着实吃了一惊。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斯坦因能从中国弄来这么多无价之宝。连印度总督明托勋爵,看着那些文物,也惊得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文物展览轰动了印度。丰厚的待遇,耀眼的荣誉,向斯坦因和他的探险队员飞来。斯坦因的得力助手――在塔克拉玛干探险时双目失明的奈克・兰姆・辛格,得到了军队发放的特殊抚恤金。测绘员拉姆・辛格,得到了皇家地理学会颁发的高额奖金。连后来接替拉姆・辛格的测绘员拉尔・辛格,也得到了提升。蒋师爷远在新疆,印度政府也没有忘记他,给他送去一块价格不菲的金表。这块金表,成了蒋师爷向人们炫耀的本钱。 至于斯坦因本人,得到的好处太多了。印度政府把他从教育部门调到考古调查部,任命他为考古调查部的高级督察,又发给他一大笔中国探险补充经费。探险活动已经结束,这笔钱,实际上是给斯坦因的慰劳金。最让斯坦因高兴的是,英国皇家亚洲学会,把刚刚设立的东方研究金质奖章,颁发给了他。 集会、演讲、宴请、名流拜访……几乎每天,他都生活在绅士淑女的包围中,生活在鲜花和掌声中。 必须赶快回到英国去!要把那一箱箱文物,尽快献给英国政府。 1909年1月20日,斯坦因回到伦敦,文物安全地存进了大英博物馆。 1909年,斯坦因浸泡在了荣誉的海洋之中。 荣誉首先来自斯坦因的故乡布达佩斯。 千千万万的布达佩斯人,不相信匈牙利还有这样一个“伟大的儿子”。尽管这个儿子已经投进了英王的怀抱,但他毕竟是个轰动世界的杰出人物。 斯坦因在给朋友的信中,满含激情和热泪,描绘了他在布达佩斯的情况:“午宴还有晚宴应接不暇――第一次讲座大获成功,戏院里挤满了绅士淑女,门票10天前即已告罄。幻灯棒极了,音响效果极佳,我站着讲了1小时45分钟,并不觉得累。那种半含敬畏的态度令我感动,直到终场始终鸦雀无声……星期一又重做了一次报告,接着乘夜车前往维也纳,第二天晚上又在那里做报告,再接着又去慕尼黑。” 斯坦因忙得昏天黑地,但他沉浸在无比的喜悦之中。50个小时,连做四场大型报告,中间还穿插了许许多多其他活动,他也没有觉得累。 更多的荣誉,还在等着斯坦因。 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分别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比利时科学院选举他为名誉院士;英国皇家地理学会授予他金质奖章…… 连实力雄厚的德国,也对英国有个斯坦因羡慕不已。他们给了斯坦因一笔巨额奖金,用以奖励他的杰出成就。 当然,最大的荣誉,是英王授予他“印度王国武士”爵位。 斯坦因脸上的幸福笑容,还没有散去,又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英王决定再授他“印度帝国骑士”爵位。 骑士爵位?上帝呀,那不就是天上的星星吗? 对普通人来说,要得到骑士爵位,比得到天上的星星还难。如今,斯坦因得到了。 授勋仪式于1910年6月举行。 身着黑色天鹅绒礼服的斯坦因,终于跪在了英王面前。当他亲吻英王的手背时,浑身颤栗不止。 马加爵遗书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井田制 名田制 爵制 The Ming-tian System of Qin Period in the Bamboo Documents YU Zhen-bo (Yuelu Academy,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82, China) Abstract: The ming-tian system is similar to the square-fields system in possessing farmland and curtilage according to one’s title. Under the square-fields system, the farmland as salary was stable and could run in the family because the aristocratic titles were hereditary. On the contrary, under the ming-tian system, the farmland and curtilage were not stable because the titles must be awarded to those who had contribution or achievement, and would be demoted when the titles were inherited. The farmland under the ming-tian system was not divided into public farmland and private farmland, but the land tax paid by means of forced labor in the name of shuzi and renhe remained for a long time, which was not replaced by wage labor and tenancy until Han Dynasty. Despite many differences, the principle of the ming-tian system, such as regarding each family as a unit and basing on the system of aristocratic titles, came down in one continuous line from Qin Period to Han Dynasty. Key words: the square-fields system; the ming-tian system; the system of aristocratic titles.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在秦国实行名田制,然而,对于这一制度在秦国和秦朝的具体情况,我们所知尚少。龙岗秦简尤其是张家山汉简中有大量秦汉时期名田制的资料,对我们进一步认识秦名田制非常重要,并有助于我们对井田制与名田制的关系有更多的了解。本文拟在这方面做一尝试。 一、春秋时期井田制的嬗变 秦国的名田制脱胎于井田制,名田制与井田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讨论名田制之前,有必要了解井田制在春秋时期经历了哪些变化。 如所周知,井田制既是与农业生产排水和灌溉密切相关的一种土地疆理制度,也是建立在农村公社或家族公社基础上的授田制,它把各级贵族的“禄”和公社农民(庶人)的赋税徭役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家把井田作为禄田赏赐给公、卿、大夫、士等各级贵族。井田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为“公田”和“私田”,私田被分授给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中一家一户的庶人,作为他们的份地,而庶人则无偿地代耕公田,提供劳役地租。据《国语·鲁语下》记载: 季康子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不对,私于冉有曰:“求来!女不闻乎?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于是乎有鳏寡孤疾,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其岁,收田一井,出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若欲犯法,则苟而赋,又何访焉!”[1] 孔子所说的先王之制,应当属于井田制下的赋税徭役制度。“籍田以力”,即借助庶人的力量来耕种公田,这是庶人向国家及各级贵族提供剩余劳动的主要方式。“赋里以入”、“任力以夫”分别指庶人还要承担一定量的军赋和劳役,“赋里以入”的情况见于《司马法》: 方里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出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乃有马四匹,牛十二头,是为革车一乘。[2] “季康子欲以田赋”,此事发生在鲁哀公十一年,《左传》中也有记载,杜预注曰: 丘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欲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一赋,故言田赋。[3] 很显然,季氏的“以田赋”既不是以新的赋税制度取代旧的赋税制度,也没有触及土地制度本身,而是在保留原有军赋的情况下再增收新的军赋。孔子批评季氏,不仅仅是因为他破坏了先王的“法”,还因为其“苟而赋”,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所以《春秋·哀公十二年》将鲁国正式实施“用田赋”一事记录下来,“以示改法重赋”[4]。 就鲁国而言,在“用田赋”之前更早的时候,还推行了“初税亩”和“作丘甲”。“初税亩”发生在鲁宣公十五年,杜预是这样解释的: 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屦其余亩,复十收其一。故哀公曰:“二,吾犹不足。”遂以为常,故曰初。[5] 又《左传·宣公十五年》: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孔颖达疏:藉者,借也。民之田谷出共公者,不过取所借之田。欲以丰民之财,故不多税也。既讥其税亩,言“非礼”,乃举正礼言“谷出不过藉”,则知所税亩者,是藉外更税。故杜氏以为十一外更十取一,且以哀公之言验之,知十二而税自此始也。[6] 不论是杜预所说的“今又履其余亩,复十收其一”,还是孔颖达所说的“藉外更税”,都表明鲁国此时并没有打破井田制下“公田”与“私田”的格局,而是在保留“藉田以力”的公田的基础上,又对私田“履亩而税”。此后,鲁国农民既要无偿耕种公田,提供劳役地租,又要把自己份地收获物的十分之一作为实物税上缴,相当于承担了双份田税,负担自然是加重了。到春秋晚期,这样高的田税率也满足不了统治者的需要了,于是鲁哀公发出了“二,吾犹不足”的叹息。鲁国君主的贪婪,遭到了有若的斥责:“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7]古人对于初税亩的评论,主要批评这一举措增加了赋税,并没有提到它是否破坏了井田制,而公田与私田的划分正是井田制与战国以后授田制的一大区别。 “作丘甲”开始于鲁成公元年,杜预曰: 《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赋,今鲁使丘出之,讥重敛,故书。[8] “四丘为甸”,鲁国把原来应由甸承担的军事负担改由丘来承担,显然是一种增加军赋的措施。杜预认为《春秋》记录此事的目的是为了“讥重赋”。 同鲁国一样,春秋以降,随着诸侯之间掠夺兼并战争的不断加剧,各国统治者为了自身的享乐和战争的需要,先后以各种名目增加了赋税。例如,郑国在子产的主持下“作丘赋”,见于《左传·昭公四年》。服虔认为,《司马法》所记载的古制(即“丘十六井,当出马一匹,牛三头”),已经很久不再实行了,子产是在“复修古法”。与服虔不同,杜预认为子产“作丘赋”与鲁哀公十一年的“以田赋”一样,是在保留原有军赋的基础上“别赋其田”。孔颖达对服虔的说法进一步提出质疑: 案春秋之世,兵革数兴,郑在晋、楚之间,尤当其剧,正当重于古,不应废古法也。若往前不修此法,岂得全无赋乎?故杜以为今子产于牛马之外,别赋其田,如鲁之田赋。[9] 应该说,杜预和孔颖达的说法更符合实际。郑国的“作丘赋”也是一种增加军赋的行为,并没有触及井田制下公田与私田的格局。 再如楚国的“书土田”,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楚?掩为司马,子木使庀赋,数甲兵。甲午,?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J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 “书土田”的目的是为了“量入修赋”,而这里的“赋”明显是指军赋和兵役,并非指通常的田税,更不是各种赋税的统称,因此,“书土田”同样是扩大军赋征收范围的举措。“井衍沃”一语表明,当时仍然实行井田制。 晋国爰田制示意图 国君直接控制的土地 禄田 根据《商君书·境内》可知,秦国的名田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秦国在全国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所有人口都要登记在册。 第二,秦国士兵在战斗中杀敌1名,就可获得1级爵位,并增加1顷田和9亩宅。这里的宅,显然是指一块面积为9亩的宅地,而不是一套住宅。 第三,每获得1级爵位,就可以向官府申请1名庶子。庶子平时每个月要为有爵者提供6天的无偿劳役;如果有爵者去服役,则庶子要全力供养。 爵位越高,名田数量也就越多,这就需要解决劳动力问题,而庶子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这一需要。庶子其实就是没有爵位的农民,他们主要从井田制下的庶人转变而来,他们之被官府指派为有爵位的人提供劳役,也明显带有井田制下庶人“公作”的痕迹。所不同者,有爵者的名田不再分为公田和私田,庶子的土地由官府授给而不再从有爵者的名田中分割;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庶子每月为有爵者服役6天,而不是“公事毕,然后敢致私事”[17]。因此,如果庶子不能满足有爵者的劳动力需求,他们只好采取购置奴隶、雇佣或出租土地等方式来解决了。 国君是全国土地的最大所有者,如果我们把无爵的农民(庶子)比做井田制下的庶人,把每户所耕种的土地看做井田制下的私田,那么,有爵者所增加的名田则相当于国君从其所直接控制的公田中所划出的部分,这与前面所说的晋惠公“作爰田”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井田制的痕迹更少了。 第四,爵位在五大夫以上者,享有数量不等的“税邑”。五大夫享有300户的“税邑”;原来是五大夫并享有300户税邑的,则在此基础上再增加300户。 税邑是指从某一地区的农民中划出若干户,其赋税由有爵者享用,而不是上缴国库。这些农户仍然由当地官府管理,有爵者只是衣食租税,并不占有税邑内的土地和农民。 第五,拥有600户税邑的五大夫,以及爵位高于五大夫者,还可以养“客”。 战国时期养客成风,身居显位者甚至有成百上千的食客。客的成分相当复杂,地位高的可与主人抗礼,地位低的则与厮役臣仆无异。由于客可以免除官府的赋税和徭役,因此有些人为逃避赋役之苦,甘愿为之,这也为拥有高爵者提供了劳动人手。《韩非子·诡使》就提到了这种情况: 习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状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 五大夫为第9级爵位,在汉代仅仅是“吏爵”的开始。秦国五大夫享有税邑并可以养客,这是汉代五大夫难以望其项背的。五大夫地位之高,从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石刻所列随从人员名单中,[18]也可略见一斑。 第六,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爵位只能降等继承,决定了与爵位挂钩的田宅和其他各项待遇都不可能世代享用。 打破世卿世禄制度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吴起在楚国“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19],商鞅变法,“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20],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当然,为了减少变法中的阻力,贵族的既得利益不可能一夜之间被剥夺,改革是以渐进的方式进行的。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规定,“后子”是官府认可的可以继承爵位的人,《军爵律》中也有爵位继承方面的条文[21],说明在秦国爵位并非绝对不能继承。张家山汉简有爵位继承的具体规定,从公士到大庶长都降等继承,应该是对秦制的沿袭。图示如下:[22] 张家山汉简中的爵位继承关系 爵位、身份 后子 它子 2人 其余 侯 彻侯 彻侯 关内侯 关内侯 不更 簪袅 卿 大庶长—左庶长 公乘 不更 上造 大 夫 五大夫 公大夫 簪袅 上造 公乘 官大夫 上造 公士 公大夫 大夫 官大夫 不更 公士 大夫 簪袅 士 不更 上造 公卒 簪袅 公士 上造 公卒 公士 士伍 公卒、士伍、庶人 根据这一爵位继承关系,卿的后子只能为公乘,公乘的后子为官大夫,官大夫的后子为不更,这样,经过三四代以后,卿的嫡系后人便逐渐下降为士伍,“它子”下降的更快。至于关内侯和彻侯,在汉代并非降等继承,秦时是否如此,目前尚不清楚。 爵位与田宅的关系比较容易理解,我们之所以在此强调立户这一条件,是有史料根据的。我们知道,尽管文献中关于井田制的记载互有歧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井田的耕作单位是户(家),各家耕种一定数量的“私田”,并为“公田”提供力役。战国以来,各国纷纷变法,废除了井田制,但土地与劳动力的结合仍然是以户为单位,如魏国实行“武卒制”,具体作法是: 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 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23] 武卒测试合格,他的家庭可以享受免除赋税徭役的优待,并获得较好的田宅。值得注意的是,睡虎地秦简所载“魏户律”规定:“自今以来,???伲┟拍媛溃?茫??感龊蟾福?鹆钗?В?鹗螅ㄓ瑁镉睢!?/SPAN>[24]意即对商贾、赘婿等特殊身份的人采取歧视政策,不为他们立户,不授给他们田宅。立户固然意味着要承担户赋等赋役负担,但立户之后,也可以得到某些权益,是获得田宅的先决条件。 众所周知,商鞅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制定了《秦律》,而上述“魏户律”的条文出现在秦朝建立前后的法律文书中,说明魏国对秦国法律的影响是持续的。这也从侧面证明,秦国的田宅制度,除了取决于爵位等级外,也与是否立户有着密切关系。 由于商鞅变法时推行“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25]、“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26]的政策,当时民户的规模很小,每户能够服役的男子大概只有一人,这个男子作为户主,他的荣辱也就是这个家庭的荣辱,根据他的爵秩可以享有的田宅、奴婢、衣服等标准,也就是这个家庭可以享有的标准。 上面所说的是奖励军功的规定,鉴于当时秦国地广人稀,统治集团正大力推行耕战政策,因此,对于没有军功的普通民户,应该也有相应的田宅标准,而这个标准可能就是战国时期通行的一户百亩田和一块宅地。也就是说,普通民户拥有一定数量的田亩和宅地,而获得爵位的民户则根据相应的标准“益田”和“益宅”。 由于秦国土地制度包括田和宅两项内容,因此,严格说来,秦国的名田制应该称作“名田宅制”,是以获得爵位的高低来确定各户的等级,并根据这个等级授予相应数量的田亩与宅地。所谓“名田宅”,就是以名占有田宅,由于这个“名”是有等级的,所以所占有的田宅也就有了等级之别,同一等级的民户,享有相同标准的田宅;不同等级民户,田宅数量则有多寡之别。 军功爵是鼓舞士气的工具,而田、宅则是军功爵的物质基础,田制与爵制紧密结合,既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二者紧密结合,有力地推动了秦国兼并关东六国的进程。 三、新亩积标准确立之时间 《说文解字·田部》:“?,六尺为步,步百为?。秦田二百四十步为?。”“?”是“亩”的本字。这个以240平方步为1亩的面积标准,无疑是在商鞅变法时期制定的。我们知道,商鞅的主要变法措施分别在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和十二年(前350)推出,而根据现有资料判断,对土地面积单位(亩)的变动并不在第一次变法措施之中。 首先,《史记》之《秦本纪》和《商君列传》中“为田开阡陌”或“为田开阡陌封疆”的时间均记在秦孝公十二年。“阡陌”指田间的疆界道路,是按照一定的面积标准修筑起来的,它所反映的是一种土地疆理制度,青川秦牍和张家山汉简对此有基本一致的表述: 青川秦牍: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畛,亩二畛,一百(陌)道;百亩为顷,一千(阡)道。道广三步,封高四尺,大称其高;捋高尺,下厚二尺。[27] 《二年律令·田律》:田广一步,袤二百?c步,为畛,亩二畛,一佰(陌)道;百亩为顷,十顷一千(阡)道,道广二丈。[28] 根据耕作和管理的需要,将田地分区,修筑疆界道路,并不始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之所以要“为田开阡陌封疆”,是因为制定了新的田亩面积标准。按照新的标准重新规划土地,势必要铲除旧的疆界,建立新的疆界。新的亩积与新的疆界是相互配合的,商鞅不可能在秦孝公三年就制定了新的田亩面积标准,却直到秦孝公十二年才开始铲除旧的疆界,建立新的疆界。而且“平斗桶权衡丈尺”也是在秦孝公十二年出台的[29],制定新的亩积标准应属于统一度量衡的内容之一。 第二,《商君书》计算田亩面积时所用的仍然是“步百为亩”的旧制。如《商君书·徕民》: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山陵、薮泽、溪谷均为不适合农耕的地区,但可以提供各种物产(“给其材”);都邑为居民区,蹊道为人类交通之所需,恶田与良田指农田的肥瘠高下。这段话主要是对各种类型土地之比例关系所做的估算。[30]1里=300步,1顷=100亩,这两对换算关系在亩积改变前后都没有什么变化。如关于先秦井田制的描述: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31] 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32]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33] 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34] 按“步百为亩”的旧制计算,1平方里=90000平方步=900旧亩=9旧顷,“地方百里”(即广袤各100里)=1万平方里=9万旧顷。在此基础上,可知“地方百里”中的“恶田”=9万旧顷×2/10=1.8万旧顷,“良田”=9万旧顷×4/10=3.6万旧顷,恶田与良田合计为5.4万旧顷。按先秦时期通行的“一夫百亩”的授田标准,则5.4万旧顷的田地可以由5.4万户农民耕作;但是由于其中的1.8万旧顷为恶田,在授田时要加以折算,[35]于是就有了上文中所说的“以此食作夫五万”,而不是5.4万。很显然,《商君书》也是按照“步百为亩”的旧制计算的,如果按“二百四十步为亩”的新制,所计算的结果会大相径庭。 尽管《商君书》未必是商鞅的原始著作,但其中的基本思想和主张应该是属于商鞅本人的。《商君书》按旧制计算田亩面积,大概是变法之初的设想,反映出新的田亩标准推行的时间不会很早。 第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规定“宅之大方卅步”[36],即1宅=900平方步=9旧亩。如前所述,《商君书·境内》规定每获得一级爵位便可“益宅九亩”,则1份宅地面积为9亩,而《商君书》计算土地面积时使用的是“步百为亩”的旧制,因此《二年律令》与《商君书》对1份宅地面积的规定是相同的,都是900平方步。这应当不是巧合,它进一步证明商鞅最初在秦国推行名田制时所采用的面积标准是“步百为亩”的旧制,后来推行“二百四十步为亩”的新制,“为田开阡陌封疆”,主要针对的是田,而每份宅地的面积不变,仍然是9旧亩,为了避免表述的混乱,所以改称“方卅步”。西汉建立之初所实行的名田制,仍然沿用了秦之“二百四十步为亩”和“宅之大方卅步”的田宅标准。 秦国地广人稀,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垦田积谷,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无论是鼓励生育以增加人口,还是招引三晋无地少地农民前来开垦荒地,都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土地是按户授给的,因此,在现有人口条件下,使家庭规模变小,从而增加户数,也会相应扩大垦田面积。商鞅第一批变法措施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37]的政策,除了能够增加赋税来源而外,其鼓励垦荒的目的也是非常明显的。 在第一次变法取得成效后,商鞅又于秦孝公十二年推出了第二批变法措施,将每亩面积由100平方步改为240平方步,重新疆理土地,其结果,每户授田面积虽然仍是“一夫百亩”(对无爵者而言),但每户耕作的实际面积却大大增加了。由于宅地主要用于建造房屋及种植蔬菜瓜果,并不需要太大,而且也与垦田积谷的变法目标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第二次变法时每份宅地的面积没有相应增加。 四、秦名田制之演进 在新的亩积标准确定之后,我们把《商君书·境内》所述秦名田制与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关内容做一比较,可以看到从商鞅变法到西汉前期近两个世纪中,名田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商君书》与张家山汉简之名田标准比较 爵位、身份 商君书·境内 二年律令·户律 田 宅 邑 田 宅 邑 侯 彻侯 有 105 有 关内侯 有 95 95 有 卿 大庶长 19 19 有 90 90 驷车庶长 18 18 有 88 88 大上造 17 17 有 86 86 少上造 16 16 有 84 84 右更 15 15 有 82 82 中更 14 14 有 80 80 左更 13 13 有 78 78 右庶长 12 12 有 76 76 左庶长 11 11 有 74 74 大夫 五大夫 10 10 有 25 25 公乘 9 9 20 20 公大夫 8 8 9 9 官大夫 7 7 7 7 大夫 6 6 5 5 士 不更 5 5 4 4 簪袅 4 4 3 3 上造 3 3 2 2 公士 2 2 1.5 1.5 庶人 1 1 1 1 首先,同等级的名田数量,汉多于秦。 从下面这个表中可以很直观地看到这一变化。其中,“田”的单位为顷(1顷=100亩,1亩=240平方步),“宅”的单位为宅(1宅=900平方步)。《商君书·境内》与《二年律令·户律》相比,从无爵的庶人到有爵到公大夫这8个较低的等级差别不是很大,但是从公乘开始,《二年律令》中的名田宅数量明显增高,而且等级越高,田宅增加的幅度也越大。 其次,享有税邑的爵位等级,汉高于秦。 根据《商君书·境内》,五大夫就可以享有300户的税邑,如果再立功,就可以享有600户的税邑。高于五大夫的各级爵位可以享有多少税邑,《商君书》没有记载,但等级越高,享有的税邑越多,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在汉代,只有关内侯以上才可以食邑。 在秦国,如果每户农民都有1顷田地,土地收入的1/10用于缴纳租税,而且这些租税都归拥有税邑者所享用,则300户的税邑所缴纳的租税相当于30顷土地的收入,600户的税邑所缴纳的租税就相当于60顷土地的收入。这就意味着,秦国五大夫的总收入相当于40顷或70顷土地的收获。因此,如果把名田和食邑两项内容综合起来,秦国从五大夫到大庶长这10个等级的实际待遇可能优于汉代相应各等级。至于关内侯和彻侯两个等级,限于资料,置此不论。 第三,“庶子”制度走向衰落,剥削形式发生变化。 庶子是无爵的农民,他们要为有爵者提供无偿劳役,这是井田制的残余。睡虎地秦简中虽然没有提到庶子,却提到了与庶子地位非常相似的“人貉”,见《法律答问》:[38] 可(何)谓人貉?谓人貉者,其子入养主之谓也。不入养主,当收;虽不养主而入量(粮)者,不收,畀其主。 秦简整理者根据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六十五的注释,认为人貉与貉隶有关,而貉隶是“来自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的奴隶”。我们认为,人貉与北方少数民族无关,现在史料并不存在秦国大量征用少数民族为奴的证据,而且从简文“当收”、“不收”等语判断,人貉地位虽低,但并不是奴隶,大概是对无爵贫民的一种蔑称。[39]人貉主要为主人提供无偿劳役,从“虽不养主而入量(粮)者,不收”一语判断,人貉主要从事耕作,也可以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代替劳役。 战国时期,各种名目的实物租税越来越多,劳役地租已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商君书·农战》中曾提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其中的“公作”当指劳役地租。成书于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也曾讨论“公作”与“分地”的问题: 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主亦有地,臣主同地,则臣有所匿其邪矣,主无所避其累矣。[40] 劳役地租因受到农民的消极抵制而日益衰落,庶子制度很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的,而人貉则可能是庶子的残迹。“人貉”作为一种蔑称,用来指无偿提供劳役地租的无爵贫民,这本身也预示着这种剥削形式的没落。与此时同,雇佣劳动则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优越性,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夫买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每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 在详细记述汉代名田制的张家山汉简中,没有关于庶子或人貉的资料,想必汉代已经取消了这种剥削形式,除了继续使用奴婢劳动而外,雇佣劳动与租佃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剥削形式。 上述变化发生在从商鞅变法到西汉前期近两百年时间里,但是,由于资料不足,我们目前尚无法知道这些变化的具体过程。前面引述的青川秦牍,是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的诏令,此时距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吞并巴、蜀仅仅7年,秦国的土地制度就已经推行到这里。可以说,秦国的各项制度以军事实力为后盾,随着统一的步伐而推向全国。 秦统一六国后,名田制仍在实行,如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规定: 入顷刍?,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二石。[41] 如果没有名田制,“受田之数”就无从谈起。秦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42],从字面意思上看,是要求百姓向官府申报各自占有土地的数量,也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田地总登记。考虑到秦统一之前,各诸侯国的土地制度未必完全相同,“使黔首自实田”是否也像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等一样,是把原来在秦国实行的名田制向秦朝全境的推广?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五、龙岗秦简与秦朝的名田制 龙岗秦简中也有一些反映名田制的资料。这批简牍中的法律条文在秦统一后仍然行用,因此,对于了解这一时期的名田制非常重要,现将有关资料引述如下:[43] 廿四年正月甲寅以来,吏行田赢律(?)诈 (116)(P109) 不遗程、败程租者,;不以败程租上 (125)(P114) 盗田二町,当遗三程者, (126)(P115) 程田以为臧(赃),与同法。田一町,尽盈希 (133)(P117) 坐其所匿税臧(赃),与法没入其匿田之稼。 (147)(P121) 田及为诈伪写田籍皆坐臧(赃),与盗 (151)(P123) 关于116号简中的“行田”,整理者注释曰:“疑即行猎,进行狩猎活动。”[44]然而考诸战国秦汉时期的文献及考古资料,并未发现“行田”即“行猎”的例证,却有不少将官府授田称做“行田”的例子,如: 《吕氏春秋·先识览·乐成》: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 《汉书·高帝纪下》: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劳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45] 《二年律令·田律》:田不可田者,勿行;当受田者欲受,许之。[46] 《二年律令·户律》: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47] 《二年律令·户律》:有籍县官田宅,上其廷,令辄以次行之。[48] 因此,我们认为,116号简中的“行田”,也是指授田。所谓“行田赢律”,是指有关官吏为满足某些人的私利,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授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前所述,名田制为各等级规定了占有田宅的标准,因此,禁止“行田赢律”的规定表明,秦统一后,确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名田制。 125号简中的“程租”指田租标准或田租率,“遗程”即脱漏应缴纳的田租,“败程租”即不按法定标准收取租税。126号简中的“盗田”指盗占田地。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有“盗徙封,赎耐”的规定。[49]“盗徙封”指私自改变田界,以占取更多的田地,这应当就是“盗田”。盗占的土地不可能在官府登记,因此也不可能向官府缴纳田租,显然属于违法行为。133号简中的“程田”指清丈土地并确定缴纳田租数额,在这一过程中弄虚作假,为自己或他人所牟取的私利,就是“赃”。147号简规定,通过隐瞒田地数量(匿田)而逃避租税(匿税)的行为,一经发现,则所匿之田的全部收获将被没收充公。151号简中的“田籍”指官府对各户占有土地情况所做的登记,这是官府收取租税的主要依据,因此,不论是民户向官府申报田地时故意隐瞒,还是有关官员没有如实登记,都将受到严惩。睡虎地秦简中也有关于“匿田”的规定: 《法律答问》:部佐匿者(诸)民田,者(诸)民弗智(知),当论不当?部佐为匿田,且可(何)为?已租者(诸)民,弗言,为匿田;未租,不论为匿田。[50] 龙岗秦简由于残损严重,许多关于土地制度的重要信息无法确切地理解,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够确知,在秦统一后,名田制仍在实行,也能够了解到名田制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如果每户田宅都能达到名田制所规定的标准,相同等级的民户按相同的标准收取租税,当不致出现“遗程”、“匿田”、“伪写田籍”的问题。而龙岗秦简中大量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条文,说明此时很多民户已不能获得法定标准的土地,出现了等级相同而田宅不等的民户,有些官吏因此可以在田地登记及租税收取方面上下其手,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商鞅变法之初,秦国的疆域主要在关中地区,地广人稀,与地狭人众的关东各国形成鲜明对照。秦国的名田制主要是针对当时关中的情况制定的,民户无疑都能获得足额田宅。然而,秦国在蚕食、兼并六国的过程中,遇到了新问题——在人稠地狭的地区,无法按名田制的标准使各户获得与其等级相应的田宅。在这种情况下,田宅标准变成了最高限额,官府在授田时一方面禁止“行田赢律”,另一方面,却既不保证也不强求各户获得足额的田宅。西汉王朝建立后,继承了秦朝的名田制,也沿用了秦朝对这类问题的解决办法,这在张家山汉简中可以得到证明。 汉朝建立之初,汉高祖下诏,招抚流亡,“复故爵田宅”,[51]说明此时的田宅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否则,“复故爵田宅”必然会与现行制度相冲突。 六、结论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 首先,不论是井田制还是名田制,都是根据一定的身份等级占有田宅。 其次,周爵以世卿世禄为原则,因而相对封闭;秦爵以食有劳而禄有功为原则,因而是相对开放、流动。与此相应,井田制下的禄田可以为同一家族世代享用,因而相对稳定;名田制下的田宅,由于爵位的降等继承而有较大的流动性。 第三,名田制尽管没有“公田”与“私田”的划分,但劳役地租仍然以“庶子”及“人貉”的形式残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汉代才为雇佣劳动和租佃制所取代。 马加爵遗书范文第5篇 提及马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联想——也许是足球,也许是马赛曲,也许是薰衣草,也许是鲜鱼汤,也许是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乘坐TGV高速列车抵达马赛,当我置身桅杆林立的马赛老港时,看着层层停靠的几百只船只,心中不禁期许,不知道那艘几经风雨的法老号是否碰巧停泊在其中? 作为法国的第一大港,马赛一直与大海、船只息息相关,历来是法国的军商要地。老港是马赛最早的发源地,现在位于市中心,许多古老的建筑由此向周围发散开去。 《基督山伯爵》的马赛 马赛是座有着2500年历史的古城,是普罗旺斯的首府。三面被山丘包围,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小山上高耸的圣母教堂。由于历史原因,马赛是法国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城市,混杂了来自北非阿尔及利亚、突尼斯以及地中海其他国家的人种,所以在马赛看到的法国人似乎和其他法国人有很大差别,也许这就是马赛的魅力所在。 在圣母加德大教堂俯瞰马赛 在马赛,有大大小小的教堂数十间,教堂文化是欧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宗教文化,还是建筑、绘画、音乐、历史方面,都充分体现着它的神圣与艺术气息。 顺着老港南边一路向最高点进发可抵达马赛圣母加德大教堂,平日里四体不勤,爬上这些个台阶不由气喘吁吁。这座教堂地处马赛的加德山丘上并因此而得名。圣母加德大教堂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边修葺边增改,融入各类建筑风格并作出了大胆的创新设计,历经近半个世纪而落成这座气势雄伟的建筑。登上大教堂外四周平台,可以俯瞰马赛全景:马赛是一座山城,道路不宽,起伏很多,弯道频繁,记得吕克·贝松的大片《的士速递》就在这里拍就,驾驶技术果然需要很过硬。这里房屋密集,多依山而建,延绵的建筑普遍不高,颜色明快的黄墙橙瓦让人心情愉快。西面就是海天一色的地中海和被包在其中的岛屿,一片蔚蓝之中赫赫有名的伊夫岛上空压着几朵乌云,很是契合小说里的场景。 教堂主体建筑上方有一座金色近十米的圣母像,在马赛的各个地方抬头都可看到这尊圣母像,因此圣母加德大教堂成为了马赛的标志。教堂里面是一派炉火似的明亮橘黄色。内部的穹顶和内墙,都是落日金似的辉煌色调,加上那奇妙的条纹和细腻的装饰,气派非凡。无数的大理石拱门和梁柱均采用赭红色的斑马条纹。这里的一大特色是院中有许多水手们敬献的谢恩牌匾,以及祈祷航海平安的模型船。 这还残留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军对抗英美联军而在墙壁上留下的累累弹痕。这些弹痕,如同一枚古币上的红斑绿锈,加重了整座圣母院历史遗迹的味道。 老港以北靠海有一座很有气场的教堂不容错过——玛卓大教堂,我独自一人在穿过众多小巷后,突然发现它跳入我的眼帘。教堂面对大海,四面空旷,拥有四个高大穹顶,十分壮观。建于十二世纪,大教堂庄严宏伟,华丽典雅,是19世纪罗马拜占庭式建筑瑰宝。它能够同时容纳三千人,被封为宗座圣殿,也是天主教马赛总教区的主教座堂。 跟着基督山伯爵走进监狱 若从老港出发去伊夫岛,记得来船舷看一看这座教堂的水上远景。从老港去伊夫岛平均每40分钟有一班船。伊夫岛在马赛以西2公里处,20分钟即可到达。这座石灰岩小岛长300米,宽不到200米,是马赛最小的岛。但是《基督山伯爵》却为这么一个不甚起眼的小岛赋予了传奇的色彩。从下船的这一刻,身边嶙峋的岩石,压在头顶的乌云配合着浪花拍打着礁石的声音让人不禁想起唐泰斯被冤入狱押解到此地,当他第一脚踏上伊夫岛是何等的绝望。这本书曾让正读初中的我挑灯夜战,没曾想自己终于有一天可以站在书中的场景里。眼前的画面会和书本里的描述交织一起让人有一瞬的恍惚。 伊夫堡是一个战略要塞,由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于1529年修建,是马赛第一座皇家堡垒。用于保护马赛港,防止他国入侵,并可停泊皇家炮舰。后来被改为国家监狱,用于囚禁重要的政治犯,曾在这入狱的包括被控阴谋反对君主制的骑士安瑟伦,传说中路易14的孪生兄弟铁面人,以及因为枫丹白露赦令的颁布而被囚禁的新教徒,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有3500名新教徒被投入这里后送往马赛当苦役或被处死,最后一批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人。当然所有真正被囚禁过的人都不及大仲马书中的唐泰斯和法里亚长老著名。 走进阴森森的监狱城堡,受心理暗示感觉温度骤降,城堡正中是一个中庭,顶层倾斜的台面将雨水引入中间的蓄水井,为岛上储存饮用水。东南角有厨房和粮仓。墙面上散布着96处雕刻,是19世纪狱友们的杰作。中庭抬头可见到被分为三层的集体牢房,这里曾被用作仓库和军营,现在则是介绍大仲马以及伊夫堡的展厅。顺着旋转的楼梯往上可以参观各层的牢房。每间牢房都挂有名牌注释曾在此居住的“房客”名字。马加爵遗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马加爵遗书、马加爵遗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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